| 自治区重点联系流通企业在拉萨3.14事件中的经济损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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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9 11:57 文章来源:商务厅商改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3月14日在拉萨发生打、砸、抢、烧事件中,位于拉萨市的自治区重点联系流通企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据不完全统计,企业经营性和破坏性损失达1636.74万元人民币,已停业2-3天,其中在3.14事件中损失较严重的企业有温州商贸城,初步统计损失近1100万元;百益超市经济损失131.74万元,拉萨市肉食品公司(药王山农贸市场)损失109.5万元;红艳超市损失53.9万元。3.14事件一方面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给拉萨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十家重点联系企业保障供应和稳定市场的信心丝毫未动摇,特别是红艳超市提出,只要政府能够保证超市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设在各社区的16个分店可以在短时期内全部恢复营业。在非常时期十家重点联系流通企业发挥了各自应有的作用。
截止17日市区内除少数破坏较严重的营业场所外,绝大部分重点流通企业已陆续恢复营业,特别是仁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娘热路农贸市场)16日起已正常经营。如百益超市除纳金路分店包括总店都已开业、拉萨市肉食品公司(药王山农贸市场)恢复营业、乐百隆超市西郊总店也已开始营业、红艳超市除雪新村分店和扎西路分店外其他社区分店均已恢复营业,市区内除拉鲁菜市场外其他市场都以对外营业。
为了全面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我厅要求各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一是受损较轻的企业要做好恢复性经营,受损较严重的企业切实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二是企业要及时反映问题和困难,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稳定市场、平抑物价、保障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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